安眠翡冷脆

不咋玩LFT,ID是安眠翡冷翠,SY同名,WB搜安眠翡冷脆可以看到我【。

【原創】三個短篇

給一個網刊寫的,不是同人,不是耽美,也不是BG,沒有感情線。發上來混個更【?

有人說過,大家會更感興趣你說別人的故事,而不是你說你自己的故事。(原話我已經忘記是什麼了,整理了好幾次語言都覺得詞不達意,大家意會吧)

所以我寫的都是別人的故事。


  • Walk This Lonely Land With Me

 

這篇是一月時寫的,寫作要求是“用一句你最喜歡的歌詞,以它為文章的立意和中心,寫一篇文章”。我之前就寫過與歌有關的文章給這個網刊,於是猶豫了很久該寫什麼,DDL又是在一堆作業的DDL之後,考試週之前,過了DDL之後我才有點思路。

人物是假的,事件有一部分是真的,感情都是真的。

也感謝許多人,walk this lonely land with me:)


1

狒狒其實不叫狒狒,他的英文名是Pablo,叫著叫著就變成了Pabby,又變成了Pappy,後來居然變成了Papio,我們乾脆直接叫他狒狒了。

他總跟我抱怨:“你說哪怕叫Papa也好啊,叫什麼狒狒啊。”

我說哪能那麼便宜讓你當爸爸,喜當爹差不多。忽如一夜春風來,千樹萬樹喜當爹。

接著就陷入了沒完沒了的古詩喜當爹接龍,類似的對話發生了許多次,狒狒依然叫做狒狒。

 

2

狒狒之所以選Pablo作為英文名,是因為他喜歡保羅·沃克。《速度與激情》上映時,我們這個小城裡還沒有像樣的電影院,是他的哥哥租了碟回來看,從第一部到第三部,小小年紀的狒狒多了個叫做布萊恩·奧康納的男神,然而他哥哥崇拜的是多明尼克,也就是範·迪塞爾的角色,於是兄弟鬩牆的戲碼每天發生。

狒狒又跟我抱怨了:“我哥說布萊恩不能打!”

十二歲的我,瘋狂崇拜周傑倫,布萊恩能不能打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。我們的相處往往是各自抒發對各自男神的愛。

現在想來,我能跟他玩在一起真是不折不扣的小概率事件,兩個完全不相同的人,竟然也能這麼合拍,簡直能作為社交樣本。

我們感情好到什麼程度,從小學到高中,我們共用MP3、MP4和MP5,每次把數碼產品從他那拿過來,都能聽見他新下載的歌。

然後他說:“再把我的電影刪掉我就殺了你。”

“我的電影沒地方放了嘛!”

他的電影——當然還是《速度與激情》系列,以及一些男生看的大片,我下載的則是喜歡的歌手組合的MV,和愛情片文藝片之類的——又一個小概率事件,文藝片和動作片共存。他還嫌棄我的音樂品味,覺得我下的歌都是無病呻吟,拜託,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哪個不傷春悲秋?

當然他沒有殺了我,我也沒把他的電影刪光,某天睡前我拿著MP3隨機播放,聽到了那首歌。

一開始是呼嘯的風聲,接著是恢宏的大號和提琴,隨即鋼琴加入了主旋律,在不知名的語言的吟唱中,樂曲主題像風掀開沙丘一樣展現在我眼前。

鋼琴的旋律和別的樂器配合得相當完美,我看了一眼歌曲標題,馬克西姆的《出埃及記》。

太有畫面感的曲子了,我閉上眼,好像真的看到了人們在沙漠中行走,駝鈴搖晃,乾燥的熏風席捲大地,分不清方向,只能憑意志力一步一步行走……

第二天我把MP3還給他,換我的MP4,“那首〈出埃及記〉挺好聽的。”

“好聽吧!”他露出了像介紹保羅·沃克時一樣的驕傲神情,接著他說了是誰把這首曲子推薦給他,現在我回想起來竟然不記得到底是誰了。

不過這只是記憶的無數個缺口之一而已,算不上什麼遺憾。

 

3

高二時我住校,熄燈後一時睡不著,宿管又看得緊,不能玩手機,就戴著耳機聽歌,黑暗給人更豐富的想像力,我無數次幻想自己也是穿過沙漠的那群旅人之一,靜靜地走,吹著笛子,接著我又站在舞臺中央,彈奏這首曲子,遠方的塵土飛過天堂的琴鍵,沒有人知道我的經歷,我不是歸人,而是個過客。

那時候我也有喜歡的歌手和樂隊,512MB內存的MP3裡有上百首歌,然而現在想起來,只記得那首《出埃及記》,以及與之相關的想像。

高三時我崇拜另一個鋼琴家,他和馬克西姆算是認識。世間所有的相遇果然都是久別重逢,我的MP3裡多了一個以那個鋼琴家名字命名的檔夾,從《月光》到《熱情》,從《幻想即興曲》到《野蜂飛舞》,我學過鋼琴,這些樂曲對我而言有不一樣的意義,但是後來隨著我的熱情與對那位鋼琴家的愛褪去,它們都被刪除了。

只剩下《出埃及記》。

 

4

狒狒早就告訴我他要去國外讀大學,他的哥哥已經在那邊研究生畢業,工作穩定下來了,然後他也要被送過去,他父母退休之後也會移民。

我把他的MP4還給了他,他把MP3和MP5還給我,我說:“你的電影我還沒刪。”

他笑了笑說,你的MV我也沒刪。

倒是我覺得有點怪異了,你一個大男人存什麼韓國明星的MV?不覺得奇奇gay gay的嗎?

“這是樣本,我如果認識了也喜歡這些明星的人,就知道,此人不可深交。”

不愧是狒狒,臨走前還要氣一氣我。

 

5

我高考成績平平,報了一所離家很近的大學。大一那年的冬天,我在微博首頁刷到保羅·沃克的死訊。

因《速度與激情》成名的人,最終竟也是死於速度。

一開始我以為是假新聞,等了兩天,儘管非常不願意接受,但保羅確實是去世了。

我打開微信,找到狒狒的名字:“你沒事吧?”

他說:“我沒事,我哥好像比我還傷心。”

他好像真的沒事,只是在朋友圈發了一張保羅的黑白照片,我就以為他真的沒事了,於是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了。

大一的暑假他回國,剛好碰上《暴力街區2014》在國內上映。我想他在國外已經看過了,猶豫要不要約他去看的時候,他就先約了我。黑暗的影廳中,保羅飾演的達米安在紅磚建築之間奔跑時,他突然對我說:“我總覺得他還沒有死。”

我不知道要怎麼安慰他,只能說:“他還以另一種方式活著。”

“不是這個意思——我感覺他真的沒有死。”

其實我也希望保羅沒有死。雖然並不喜歡他,但是總希望他還活著。

大概許多人都和我抱著一樣的想法。

 

6

大一的寒假,我在《博物館奇妙夜3》中又聽到了《出埃及記》。

拉里自我介紹說自己是愛爾蘭和猶太混血,法老王聽了很欣喜,說,我很喜歡猶太人,我們有四萬猶太子民,他們都非常快樂幸福,總是圍著燭火唱歌。

但是拉里說,其實他們並不幸福,他們離開了,他們在沙漠中待了四十年,一直想逃出去。

在這之前,我一直沒有瞭解過《出埃及記》講的到底是怎樣的故事,只是在想像中將它補全,我的想像中只有他們在沙漠中的跋涉,但是他們穿過沙漠之前和之後呢?我從來沒想過。

我是無神論者,然而這首充滿宗教意義的歌卻是我MP3中留得最久的一首。

 

那之後不久,《速度與激情7》上映了。狒狒發了朋友圈說他去看了首映。

那個學期的課不知為何排得特別滿,我好不容易找了個週末,一個人去看電影。

保羅去世時,電影裡他的戲份才拍了大概八成,剩下的鏡頭是他的兩個弟弟和四個特技演員補拍完成的。狒狒催了大半個月,讓我去把電影看了,好跟我討論。說來慚愧,作為這個系列電影加保羅死忠粉狒狒的朋友,我從來沒看過這個系列的任何一部,因為實在是沒感覺。但是得知它的主演之一已經去世了,整個電影就變得不一樣了。

我終於去看了電影,把電影院門前的海報拍下來發在Instagram上,第二天起床就收到狒狒在北京時間半夜發來的消息,問我是不是去看了電影。

我說是。順便說了一句,特效挺厲害的。

他跟我講了大半小時哪些鏡頭是保羅本人,哪些鏡頭是保羅的弟弟或者特效演員,哪些鏡頭是從之前的電影裡剪的。我聽了兩個課間才聽完,他把這些鏡頭點評了一輪之後,說:“我現在有點接受這個事實了。”

我知道他指的是什麼,一時又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了。

我又去看了兩遍電影——遇到喜歡的電影上映,我會反復看幾遍,但是《速激》真的算不上是喜歡,我把這個行為解讀為某種形式的悼念。電影結束後,“For Paul”的字幕出現時,我一個人坐在燈光大亮的放映廳,沒來由地感到失落。

 

7

那幾年,不時有一個名人去世。2013年的保羅·沃克,2014年的羅賓·威廉姆斯,2015年的姚貝娜,2016年的大衛·鮑伊,艾倫·里克曼,安東·尤金,卡麗·費舍……好像整個時代都在老去。

看他們的電影,聽他們的歌,我像是在他們的墓地中穿行。他們的墓碑是動態的,上面有他們生前的影像,每一眼都是弔唁。去年九月,我又是一個人,看了《超越星辰》,把“For Anton”的字幕拍了下來,想了想,還是沒有發出去。想起來看完《愛麗絲夢遊仙境2》之後,“Dedicated to our friend Alan Rickman”出現得那樣突兀,我沒有做任何準備就看到了它,這時我才發現,這部電影也是一場悼念。

“我好像明白你看〈暴力街區〉時的感受了。”我在微信對狒狒說。

“你看了啥?”

“〈超越星辰〉。”

他發過來一張安東弓著腰,給一群小鴨子撐傘的照片,又發了一個“噢我的弱智寶寶”的表情。我暫且把這個當作安慰了。

 

8

外國文學史課上講到了文學與宗教的關係,老師放了《出埃及記》給我們聽。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歌詞的版本,和馬克西姆的版本截然不同,鋼琴曲的節奏更快更鮮明,更容易捕捉旋律,樂曲層次也更豐富,但是歌詞版本的沉重與使命感,又是純音樂不能演繹出來的。

所以說音樂真是神奇的東西,不同的樂器,不同的節奏,不同的編曲方法,賦予同樣的旋律不一樣的生命。

我坐在教室裡凝神靜聽,聽到其中一句歌詞是“so take my hand and walk this land with me, walk this lonely land with me”。

好像一切都豁然開朗了,這些年來在這首曲子中的感情,在那一句中一股腦子傾注於我。正是這種又寂寥又芬芳的感覺,我一直是一個人在走,土地和我一樣孤獨,你的存在不能改變我也不能改變這片土地,但是我願意和你一起走。

這正是我在尋找的東西,我和狒狒之間的聯繫,從一開始到現在,好像都被總結在了這一句話裡。

我用音樂應用的聽歌識曲功能找到了這首歌,發給了狒狒。附了一句話:“在上外國文學史,聽到了這首歌,謝謝你‘walk this lonely land with me’。”

我上課時是晚上九點,狒狒沒多久就回了消息,應該是剛起床,對於我這句難得的掏心掏肺的話,他的回復是:“你是不是傻”“人家唱的是‘walk this lovely land with me’”“你到底有沒有好好聽課?”

五毛錢的走心到此為止了。

儘管歌詞確實是“lovely land”,我依然固執地認為是“lonelyland”,攜手同行,卻從不干涉對方,這樣一個狀態的對比,正是我對這首歌,以及我與狒狒的這幾年的解讀。

 

9

寫下這篇文章時,我又查了《出埃及記》的資料,馬克西姆的改編版收錄在十四年前發行的一張專輯中。我和狒狒剛好就是那年認識的。

許多事情好像都是冥冥之中註定的,相聚與分離,結伴與獨身,存在與消逝,銘記與遺忘。我一直對因果論半信半疑,然而我所經歷的事情卻一再證明了它的不可抗拒;有個印度人評價中國人的宗教觀念時說,中國人大部分不信教,他們信奉的是因果與輪回,信奉付出和收穫的對等,也許這就是答案了。

跨年夜時,狒狒掐著北京時間給我發了祝福消息,我又想起了我們的小時候,十四年,只是一眨眼的事情,奧康納警官才初出茅廬,羅斯福總統的蠟像在夜間的博物館策馬巡遊,斯內普教授還游走在霍格沃茨的回廊中,安德列少尉剛參與了企業號的處女航,後來我們都長大了,明白這世間並沒有魔法,沒有人能永生,總會有人離去。猶太人為奴幾百年,花了四十年從沙漠中逃離,人的一生能有幾個四十年?

我回復了狒狒的祝福,又給他發了那句話:“Thank you for walking this lonely land with me these years. ”

這一次,他沒有糾正我。

-END-

寫完↑這篇之後一個月,川普上任限制移民,如果真的存在狒狒這個人物,我估計要恭迎他回國了。。。



  • 圖書館奇妙夜

 

寫於一月二月之交,寫作要求是“以偵探或探險為主題”。偵探我不會寫,硬著頭皮寫了個勉強算是探險的故事。之前看過一篇同人叫做《圖書館故事》,借鑒了一下裡面的設定(因為這篇寫得太爛所以不敢跟作者說,就讓我默默地感謝作者寫出如此有趣的文吧),再加上《博物館奇妙夜》的設定,mix一下,變成了《圖書館奇妙夜》。

因為被匯總警告過不要寫太長,我只能在盡可能短的篇幅中交代完故事情節,所以整篇文章看起來節奏非常匆忙,bug也很多。這是我第一次寫這類題材,很不熟練,加上主角身份帶來的敘事角度的限制性,總而言之這不是一篇能細看的文。。。大家就當做這是擼貓指南吧【?


1.

我的小舅舅,在我們家是一個異類。

他從小可以說是品學兼優,大學畢業出來卻當了個小小的圖書管理員——倒不是這個職業有什麼問題,只是大家都覺得以他的能力可以找到收入更高的工作。別人給他介紹的工作機會,他通通拒絕了,近乎固執地守著那個在城市角落的圖書館。每次聚餐時,親戚們不免責問兩句,順便想給他塞相親對象或是工作差事,他都禮貌地推辭掉;次數多了,大家就不再自討沒趣了。

也有人替他著想了,圖書館也可以,那總得去個好點的圖書館吧?市立圖書館或是學校的圖書館,哪個不比這個好?他卻又說,他就覺得這個好。

於是就是這樣,小舅舅在這個圖書館裡——它甚至沒有名字——工作了一年又一年。

 

2.

我高中時住校,讀的學校靠近小舅舅的圖書館,所以我媽媽經常托他捎東西給我,我也偶爾去他那兒開小灶。圖書館不大,來來往往只有他一個人,他把裡面打掃得乾乾淨淨,還養了幾隻貓。

那天下午放學後我往圖書館走,媽媽買了羊肉,中午就送了過去,讓我在那吃晚飯。到了圖書館,舅舅還沒下班——明明只有他一個人,也沒什麼閱覽者,他還是嚴謹遵守著時間表。果然是個怪人。

我找了張桌子寫作業,期間有幾個人來借了書,他養的貓在書架上打盹,看著看著我也睏了,這天中午我睡得不好,撐了一下午早就撐不住了,也趴著睡著了。

不知過了多久,有人輕輕推我的手臂,“姐姐,起床了。”

見我沒反應,那個人又推了幾下:“姐姐,開工了,快起床。”

我沒有弟弟,只有堂弟,一個在另一間學校,另外的都在老家上學,都不可能來找我。那叫我的是誰?

我睡眼朦朧地坐起來戴上眼鏡,桌子上端坐著一隻貓。

貓開口說話了:“你可算起來了。”

另一隻貓從書架上跳下來,繞著我的腿轉圈,“快出發吧,小瑪麗走丟了,阿秋已經去找她了。”

阿秋是小舅舅的名字,我不知道該奇怪為什麼這兩隻貓會知道他的名字,還是該奇怪為什麼貓會說話。

“沒時間了沒時間了,”兩隻貓,一隻推著我的手臂,一隻咬著我的褲腿,把我帶出了圖書館,“我們一起走吧!”

“圖書館怎麼辦?”

“哈羅德會守著圖書館,我們先去找小瑪麗。”推著我的手臂的貓說道,“我叫蛋黃,合作愉快。”它是一隻橘色花紋的貓,顏色真的很像蛋黃。

另一隻貓又說:“我叫麵麵。”它的花紋是褐色的,像蕎麥麵。

“小瑪麗是誰?”

“〈秘密花園〉裡的小瑪麗呀。”

“她不是書裡的人物嗎?怎麼會跑出來?”

“阿秋會跟你解釋的,現在我們先去找她。”

“我該去哪找?”

我騎上了我的自行車,蛋黃和麵麵擠擠挨挨地蹲在車籃裡。暮色四合,兩隻貓的眼睛在夕陽下像寶石一樣閃著光。

“你想一想,小瑪麗可能會去哪里?”

“……我怎麼知道?”

蛋黃翻了個白眼。麵麵打了它一巴掌:“安安是第一次工作,你就不能給點提示?”繼而轉過來碰了碰我的手,“你看過這本書吧?”

“呃……三年級時看的。”

蛋黃又說:“閱讀量太少了!”

麵麵又打了它一巴掌。

我努力回想著《秘密花園》的情節,這本書講的是孤兒小瑪麗寄住在姨父的大房子裡,在莊園裡發現了一個荒廢的花園,耕耘花園讓它再放生機的同時,自己也得到了成長的故事。

我試探著問:“也許是去玩泥巴了?”

小瑪麗剛發現這個秘密花園時,每天花了大量時間在裡面探索,托人買來種子,種在花園裡。

“這附近有沒有類似花園的地方?”麵麵問我。

“只有學校裡面了,但是我沒法把你們帶進去啊。”

蛋黃露出了不屑的神情。作為一隻貓,擺出這種表情可謂得天獨厚。“我可是貓,你見過貓走大門嗎?”

 

3.

我進了校門,在校門邊的綠化帶捎上了從欄杆間鑽進來的兩隻貓,往學校深處駛去。在教學區的中心,有一處地方,叫做勤學園,魯迅、居里夫人之類的學術界名人的雕像零星坐落在裡面。我停在勤學園前,就聽見裡面有人在說話。

“小姑娘,你到底要挖什麼?”

“我說了我要種花。”

“但是你沒有種子,怎麼種?”

“迪肯會把種子帶給我的,他待會就到。”

那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小女孩的聲音,小女孩是瑪麗無疑,那男人是誰?

我走近了,看到小瑪麗蹲在牛頓雕像的後邊,用手挖開泥土,挖出了好幾個小坑。跟她說話的人,就是牛頓……的雕像。還有一位年輕女子蹲在小瑪麗旁邊,我往周圍看了一眼,南丁格爾的雕像底座上是空的。

“有人來找你了。”孔子的雕像說。

“你是新來的管理員嗎?”張衡的雕像問我。

蛋黃緊走幾步,跳上了居里夫人膝頭,居里夫人開心地撓撓它的耳朵。

“她是阿秋的外甥女,在圖書館裡看著書睡著了。”

王羲之笑了出來;李白不贊同地搖搖頭。

被一群雕像嘲笑可不是什麼光榮的事情,我窘迫地解釋:“我寫完英語作業才睡的!”

“誰沒貪睡過呢,”魯迅開口了,“快把她帶回去吧,出來太久她朋友會擔心的。”

但是瑪麗不肯走,“我要種花,我跟迪肯和瑪莎約好了的!”

“太陽下山了,你現在播種也沒用啊。”我走過去,看著她挖好的土坑,“而且這裡可不是科林家的花園,你不能隨便挖土。迪肯和瑪莎不會來的,他們不在這兒。”

“他們在哪兒?”瑪麗茫然地問。

“他們在家等你呢,你把在這種花的任務交給我吧,我來幫你種。你帶我去找迪肯拿種子好嗎?”

“不好,我就要自己種。”瑪麗又挖了起來。牛頓臉色不太自然:“我覺得我的底座要被挖穿了。”

和小孩子交流真費勁,不能講道理,也不能耍流氓。

“你這樣,”我絞盡腦汁地思索書中情節,尋找能說服她的話,“你這樣是不對的,你這樣是,是……歇斯底里。”

這是一個程度很深的詞語,瑪麗用這個詞來斥責科林的孤僻與軟弱、不願與外界交流。

“你不能說我歇斯底里!”瑪麗有些憤怒,站起來捏著拳頭吼我。

“你不聽大人的話,”我指了指周圍一圈“大人”,“他們勸你回家,你不回;這裡不能隨便挖坑,你還是挖,這不是歇斯底里是什麼?”

牛頓張了張口想說什麼,麵麵踩住他的鞋子,居里夫人朝他比了個“噓”的手勢。他大概是想糾正我,歇斯底里不是這個意思,但是管他呢,從目前的情況看來,這是比較有效的辦法。

“但是,但是,我要把這件事情做完——”

瑪麗用髒兮兮的手指著那些小土坑,不知道她挖了多久,這些坑估計能種下一排灌木了。

“我來幫你種,我在這兒念書。”我一點一點走近她,替她理了理小辮子,“回去吧,讓瑪莎幫你再梳梳頭,你的辮子亂了。——不要再歇斯底里了。”

“那……說好了。你要幫我種花。”她朝我伸出小指頭。

我跟她拉了勾,手指也沾上了泥土。

 

她離開時,居里夫人向她告別:“再見,瑪麗。”

“再見,瑪麗!”

我愣了一下,回頭看了一眼,繼而笑了,“原來有兩個瑪麗。”

“別再看書睡著了。”李白提醒我。

“啊——知道了!”

 

4.

我帶小瑪麗去洗了手,把她載回了圖書館。小舅舅已經在等著我們了,還有迪肯和瑪莎。

瑪麗飛奔著撲進了瑪莎懷裡,迪肯接過她舉起來轉了幾圈,她“歇斯底里”地笑了起來。

“真是謝謝你。”瑪莎真誠地對我說,“瑪麗老是跑出去,她又說要種花了是吧?”

我無奈地點點頭。“幸好她願意跟我回來。”

“她是個好孩子,只是有時候比較……”

我笑著接道:“比較歇斯底里。”

“也可以這麼說。”瑪莎說著也笑了出來。

迪肯走到我們中間,摘下帽子行了個禮:“女士們,不好意思打斷一下——我們該回去了。”

小舅舅把《秘密花園》翻開第一頁,放在地上。他們一個接一個走了進去,書頁發出光亮,隨著他們身影消失在書頁間,光亮也斂了下去。

“辛苦你了,安安。”小舅舅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你表現得很好。”

“但是……這是怎麼回事?書裡的人物怎麼會走出來?貓怎麼會說話?還有學校裡的雕像……我在做夢對不對?”

“這也是我要跟你解釋的事情。”他說著往休息室走去,“我們邊吃飯邊說。”

“我餓死了。”蛋黃打了個哈欠,跟了進去。

 

5.

“如你所見,這是一種屬於你的能力。”

我給小舅舅盛了飯,他扒了一口。

蛋黃和麵面在桌子下吃著貓糧。

“圖書館是我們世世代代守護的地方,這裡的書是活的,裡面的人能走出來,書本身也能幫人解決事情,像是尋找遺失的物品,排解煩惱,有問題需要解決的人,會找到這裡,把書借回去,書中的情節會消除他們的疑惑。”

“那學校裡的雕像——”

“那是能力的一部分,到了晚上,書本會活過來,雕像和畫像也會活過來。”

舅舅說著,向牆上掛著的馬克·吐溫點了點頭。馬克·吐溫笑眯眯地也點了點頭。

“我來考考你,他的筆名是什麼意思?”小舅舅問我。

“是……水深……”我轉著眼珠思索,初中時我們還學過他的課文,課本裡介紹了他的經歷……“水深……”

然而我怎麼想也想不起來“馬克·吐溫”這個詞的真正意義。他早年是一位水手,筆名源自行業裡的術語,是表示水的深度,但到底是多深呢?

畫像裡的人悄悄給我比了三個手指,我醍醐灌頂:“水深三英尺!”

“正是在下。”他俏皮地向我行了個禮。

舅舅繼續解釋:“既然是活的,就會到處走動,有些書沒有擺放好,書裡的人會走出來,就需要我們去把他們找回來。”

“但是為什麼是我?”

“這就是重點,”他夾了一塊羊肉,點了蘸料,聞了聞,滿意地一口吃掉,“我們家的母系這一邊,每一輩最小的孩子才會繼承這種能力,並且是血緣上最小的孩子,就算領養或者過繼,也沒有用,該是誰就是誰,不能被改變。”

“那為什麼是今天?”

“這就要看緣分了。我的小舅舅是十三歲時能力蘇醒,我卻是讀大學之後,二十歲,才能看到這些東西。緣分這種東西,誰能說得准嘛。”

我有些明白了,但依然有些疑惑,這些事情超過了我的認知,我一時間沒法消化,愣愣地嚼著飯。

“如你所見,這是一項非常辛苦的工作,需要大量的精力。”

“也需要很大的閱讀量。”桌子下傳來蛋黃的聲音。接著一聲悶響,又安靜了。大概是麵麵又教訓了它。

“有時候一天晚上會有好幾個人跑出去,如果是人倒好,要是動物或者是別的什麼,難度就比較大了。”

“如果跑出去的不是人類,要怎麼把它們帶回來?”

我不禁開始想像,要是《莫比·迪克》裡的白鯨跑出來了……

“見機行事。”舅舅言簡意賅地概括,又說,“總而言之,我把選擇的權利交給你。如果你願意接過這份工作,你可以先適應一下,我會告訴你一些技巧和竅門,等你完成了學業,再來和我一起工作;如果你不願意,我還可以再尋找合適的人選。”

“我……”

我猶豫了,毫無疑問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,能和貓說話,能看到書中的人物,還能看到雕像和畫像動起來的樣子;但若是作為工作,就完全不一樣了,工作是一輩子的事情,我得和舅舅一樣守著這裡,到時候,我還能不能耐住這種寂寞?

舅舅看出了我的擔憂,給我加了一勺羊肉,“工作是工作,又辛苦又枯燥,很多人會不理解你,你也沒辦法解釋,他們不會相信他們看不到的東西。”

“我媽媽知道嗎?”

“知道一點,畢竟她是我姐姐,也是我小舅舅的外甥女。並且她也知道你也會有這種能力。你再考慮一下吧,你才高一,離工作還遠著呢。”

“那個……我有不會的作業,可以問書裡的人物嗎?”

小舅舅愣了一下,哈哈大笑:“當然可以。”

 

6.

第二天,我又來到了圖書館。我找了面對菲爾茨的位置,跟畫像打了招呼:“你好,我叫安安。”

“你好呀,有什麼我能幫你的嗎?”畫像慈和地問我。

我攤開了數學作業。

 

7.

“小叮噹飛走了!”麵麵從書架間沖過來,叼著一本書。

我苦於沒有人能教我寫英語作業,咬著筆頭查字典,“買銅鑼燒把他引誘回來啊。”

“不是那個小叮噹,是這個。”一本書丟到了我面前。我定睛一看,《彼得·潘》。

“幸好不是白鯨……”我喃喃自語。

然而不管出逃的是什麼,迎接我的都是一個忙碌的夜晚。

-END-

最近認識了一隻性格很可愛的貓,真的好想知道他在想什麼哦【


  • 夏日與歌

想了想還是把第一篇前言提到的與歌有關的文章放上來,這是去年六月寫的,題目是我自己出的:“你有關於夏天的故事嗎?”

同樣的,人物是假的,事件有一部分是真的,感情都是真的。


0

我住的城市一年中有半年多是夏天,四月就脫去春裝穿上短袖,五月六月陽光得意又猛烈,七月八月是無盡的雨,偶爾會來颱風,九月十月仍舊是熱,直到十一月才象徵性地給一點涼意。

在這一個個漫長的夏季裡,自然也有更大的地方來容納各種各樣的事情。

 

1

六年級的夏天,我在週末時去補習數學。路上經過長長的河堤,一邊是江水,另一邊是綴滿藤蔓的紅磚牆。騎車在路上的時候,空曠的馬路和迎面而來的風讓我總忍不住放聲高歌,唱的是當時最喜歡的一首。「教室窗外的花鮮豔,愛上校門口小吃店,在那裡可以和喜歡的他碰面,傻得可憐」。

從那時候開始,我發現記憶是有聲音的。某一個時期常常聽的歌曲,後來再聽,好像回到了那個時候。

四年級的暑假我和當時的好朋友一起學英語,在那個小教室裡她給我聽她的MP4,裡面有一首歌叫做《卡薩布蘭卡》,小小的我不懂這首歌的含義,只是覺得旋律很好聽。那之後很多年,這首歌一直在我的MP3裡。高中的時候我很少聽歌,但是偶爾總會在街上或者車上聽到《卡薩布蘭卡》。於是就想起了那間教室,豔陽高照,窗外紫荊樹的綠葉伸手就能夠到,好像摘下那蘋果形狀的葉子就能留住整個夏天。

我也明白了那首歌講的故事,像是遺憾又像是已經釋然。但是我終究無法感同身受,正如同我沒有到過卡薩布蘭卡,所以我也不確定是不是有很多心碎在卡薩布蘭卡。

 

2

那之後過了兩年,我在九月升上了初中,我暗戀一位學姐,卻不敢跟她打招呼(我之前就認識她,在第一次聽《卡薩布蘭卡》的那個夏天),只好像個變態一樣,從我的教室看向她的教室,放學了也偷偷跟她回家。我還給她寫了信,語言矯情晦澀,不求對方理解只為一廂情願地抒情。她居然還有耐心回信,大概是把我當作她的追隨者中平淡無奇的一個。

那年的十一月,我聽了《漂浮地鐵》。人在某一個時期都會把自己代入一切歌詞,以尋求感同身受,我也不例外。我聽著「一公里的回憶飄成空氣,一雙手要多苦才能彈琴」,那個學姐的家離學校的距離正好是一公里,而那時我在學鋼琴。

我用《Stop》裡的「有人永遠不懂,內心的洶湧表面看可以是平靜的面容」來形容暗戀中的我自己。越想越覺得這段暗戀真是令我滿意,隨即為自己沾沾自喜起來。

我還錄了我自己唱的《戀曲L.A.》,讓同學帶給她聽。現在想來那時候的自己真是莫名其妙。我之所以錄這首歌,只是因為裡面提到了許多地名。

Sunset Boulevard, Santa Monica

愛情的地圖原來是怎麼樣

Above the City, around the highway

你就是我的天堂

Santa Barbara,Pasadena

愛情的幻滅原來才是成長

Above the clouds, around the shadow

迷失也是方向

……反正要我再聽一遍當時我錄的歌,我是拒絕的。

第二年的夏天,學姐畢業了,我的這段暗戀也無疾而終。現在回想起來,很多事情都忘記了,卻依然記得那三首歌,以及我代入那三首歌的情結。

 

3

高二時我的起床鬧鈴是普京唱的《藍莓山》,每天早上都在「在藍莓山上我重拾激情,在藍莓山上我遇到了你」中醒來。都說如果要毀了一首歌就用它當起床鈴,但是那段天沒亮就爬起床的日子,卻沒有毀掉《藍莓山》。

大一的暑假,又來了颱風,而我第二天正好有出行計畫。出發前的整個晚上我都在聽《1987我不知會遇見你》,窗外在下一整夜的大雨,耳機裡也是「下一整夜的大雨,讓我只想緊緊抱著你」。我構思了一個故事,一個人在尋找可以在大雨中相擁的人,我的筆下他們在玄關接吻,身後書房的電腦就在播放「我不知會遇見你,那年一九八七」。

 

4

去年八月,我在堪薩斯,這裡的每一個小鎮男孩身上好像都有克拉克·肯特的影子。朋友將我帶到她朋友的農場過週末,農場主的兒子比我小兩歲,卻高我一大截,黑色捲髮藍色眼珠,打招呼時他彎下腰和我擁抱,對我說:「你好迷你,我能把你扛起來。」 

「說不定還可以飛上天繞一圈?」我回敬他。

「女士,不是每一個堪薩斯人都是超人。」他笑了起來。 

「但是超人是堪薩斯人。」 

接著他開始和我爭論超人的家鄉到底是堪薩斯還是氪星,男生和女生的思維太不一樣了,直到晚餐時間我們的爭論還沒結束。 

他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,那段日子他們在為學校的演出練習,整天在起居室彈著風琴,唱《斯卡布羅集市》,還邀請我加入他們。我看著琴譜艱難地彈了一遍伴奏,哀歎:「我可能這輩子都不會想去斯卡布羅了。」

男孩兒笑著端過來一杯冰的檸檬水:「別被它影響,想想英格蘭。」

這裡的白天豔陽高照,窗外望出去是被曬得扎眼的玉米田,中午之後沒有人想出門,我在二樓房間吹空調,躺在地板上,樓下傳來《斯卡布羅集市》的旋律。

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

Parsley, sage, rosemary and thyme

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

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

等我離開的時候,我已經能把伴奏彈得滾瓜爛熟了。男孩兒幫我把行李從樓上提到門前,又彎下腰和我擁抱告別,這次他真的把我扛了起來,一手提著我的行李箱一手扛著我,在我的尖叫聲中把我從門廊裡扛到台階下。

「我感覺我當了一回路易斯·萊恩。」我飛快地拉開車門坐下,「再見啦小記者。」

他和我告別,車子駛離他的房子,從一大片玉米田中間穿過,朋友問我這幾天過得怎麼樣,我說,這是我經歷的最堪薩斯的一個夏天了。

 

5

今年剛入夏的時候,我收到了一張明信片,蓋著英國的郵戳,一路漂流被折磨得半新不舊,背面是斯卡布羅的港口風光。

另一邊寫著:「斯卡布羅向你問好!另:我其實比較喜歡蝙蝠俠。」

我站在信箱前笑了出來,又想起了八月的堪薩斯,以及《斯卡布羅集市》。

-END-

對於“記憶是有聲音的”這件事情,我最近又有了新的體會。去年九月我從之前的學校畢業,來到了位於另一個城市的新的學校,開始聽Sam Smith的專輯,《In The Lonely Hour》,深夜裡趕作業時,在校園裡或街上,或漫步或騎行時,耳機里都在循環他的歌。

為什麼選擇他的歌,真的完完全全是巧合,順手選的,但是一聽就不可自拔了,一直在聽。

現在我回到家,再聽他的歌,又想起了在學校裡的日子,路燈從窗外照進來,我在床上抱著電腦寫作業,被子把我裹得溫暖又安全;沒有課的時候,我一個人騎車到校門口,再走一段路去看電影,天空又蔚藍又巨大。

我從這裡畢業之後,一定還會因為SS的歌而懷念校園時光。把記憶片段和聲音連結在一起,讓記憶變得更鮮活,又多了一個提醒自己不要忘記的契機,是多麼有趣而幸運的事情。

最後,謝謝你能看到這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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